军产房在离婚时如何处理的


军产房在部队营区内的,当事人只有居住权,无其他权利,离婚时不能分割房产 。
军产房不在部队营区内的,比照承租公房进行处理,可以将房产分配给军人使用,拥有使用权的军人方对非军人方就使用权作价补偿 。
军产房为军队经济适用房的,参照地方经济适用住房的处理方法加以分割 。
【法律依据】
《婚姻法》第39条,离婚时,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;协议不成时,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,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。
【军产房在离婚时如何处理的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,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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